公职人员违法行为情节轻微种类?

08-12 房产资讯 投稿:己胤文
公职人员违法行为情节轻微种类?

首先是只要不对他人或者对集团造成损失,可以重新处理,再者就是违法行为的过程中得到了自我认知能力,主动去承认错误自首等行为也会从轻处理。

当事人违法行为轻微且依法可以不予行政处罚的,行政机关可以作出不予行政处罚?

根据《行政处罚法》第二十七条 当事人有下列情形之一的,应当依法从轻或者减轻行政处罚: (一)主动消除或者减轻违法行为危害后果的; (二)受他人胁迫有违法行为的; (三)配合行政机关查处违法行为有立功表现的; (四)其他依法从轻或者减轻行政处罚的。 违法行为轻微并及时纠正,没有造成危害后果的,不予行政处罚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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