厦门港务:公司独立董事林晓月因非本公司事项被厦门证监局给予警告并处以50万元罚款

11-12 手机 投稿:是怀雁

厦门港务11月1日公告,公司于近日收到独立董事林晓月女士的通知:林晓月收到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厦门监管局下发的《行政处罚决定书》([2023]2号)。其在罗普特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担任独立董事期间,因罗普特涉及信息披露虚假记载的违法行为,被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厦门监管局认定为其他直接责任人员,给予警告,并处以50万元罚款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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